畜禽養殖及屠宰廢水屬于高濃度、高氨氮、高懸浮物廢水,且排水水量大,水質呈暗紅色,有較強的腥臭味,對環境污染嚴重。
隨著《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畜禽養殖行業》(HJ 1029-2019)的發布,規定了畜禽養殖行業排污單位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的基本情況申報要求、許可排放限值確定、實際排放量核算、合規判定方法以及自行監測、環境管理臺賬與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等環境管理要求。該標準除了明確對該行業實施化學需氧量、氨氮的許可量管理要求外,還規定了總氮、總磷許可量管理要求。
我公司擁有大量成功的高濃度廢水治理工程經驗,并根據畜禽養殖及屠宰廢水的特點,在傳統的處理工藝上不斷改進并增加脫氮除磷工藝,可滿足日益嚴苛的環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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